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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人士实现财富传承、资产规划,美国保险与香港保险该如何选择?
文章来源:      新海岸出国

根据招商银行、贝恩公司在深圳联合发布《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个人高净值人群规模达197万人。随着国内高净值人士乃至中产阶级不断壮大,在财富积累之外,资产保护和传承也越加成为财富规划中非常迫切的需求;同时,国内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的保险意识也逐步增强,为自己为家人“撑起一把保护伞”已经融入到大多数家庭财务规划之中,海外保险也已经成为许多高净值客户资产配置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的确,在当前全球资产配置的大环境下,资产保护,财富传承,遗产信托等金融领域的需求正在明显增加,最重要的是保险也可以在子女婚姻资产保全问题上得到更妥善的安排。

 

在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张总是一家金融上市公司的高管。独生女小娟出嫁之际,张总希望用高额现金作她的嫁妆。但他担心日后一旦女儿婚姻发生变故,传承给她的资产将因属于夫妻共有资产而被分割,造成资产外流。

 

这种情况下,父母为子女投保,指定子女专属享受保单利益,保单的财产权及掌控权仍归父母所有。如此安排,就算将来子女离婚,保单也不会被分割。日后,可通过配合赠与协议变更投保人或设立遗嘱的方式,明确保单财产归子女所有,与配偶无关,实现资产的保全。

 

而作为海外资产配置的两个普遍选择,美国保险和香港保险常常会被放在一起比较,究竟该选择哪一个?这里我们从几个层面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比较。

 

一、从税务公示层面


2018年9月1号,正式拉开了中国式CRS的序幕。香港是CRS成员之一,这就意味着如果有其他CRS成员公民来香港投资,或者香港公民去其他CRS成员那里投资,双方政府将会交换投资信息,以掌握财务税收情况。因此大陆居民在港投资账户信息会被交换回中国大陆。

 

美国非CRS成员,因此并不会同CRS成员产生信息交换。美国的FATCA肥咖条款,要求全球金融机构向美国通报持美国绿卡的或美国公民在海外金融资料,以供美国政府查税。因此大陆居民在美投资账户信息不会被交换到中国。

   

二、从保费层面

 

从保费上讲,在保额相等的情况下,美国的保费只有香港保费的大约1/3。比如,一个30岁男性、非吸烟人群、保单100万保额来计算,美国保险每年保费大概是0.6万美元,而同样的保障,国内保险每年则需要支出4万多元人民币,而香港保险的保费也要2.8万元港币左右。

 

美国寿险的费用低,有几个原因。第一,美国社会的医疗福利好,人们的平均寿命长,因而根据全社会人口死亡率(MortalityRate)评估而定的保险本身的费用低,第二,美国保险的历史悠久,造就了大批优秀的保险公司。目前美国的人寿保险公司大约有800家,其市场竞争也促使各家公司降低自己的管理成本(如您所知,美国社会离不开“税收”和“保险”。包括大约800家人寿保险公司在内,美国各种各样的保险公司,加在一起有将近6,000家)。

 

三、产品类型

 

美国:美国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6.8%左右。目前美国保险市场中非常受欢迎的产品包括终身寿险Whole Life和指数型万能寿险IUL,且IUL类产品发展迅速,所占市场份额逐年上升。

 

香港:香港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0.86%左右。目前香港保险市场中非常受欢迎的产品包括重疾险、储蓄分红险等。

 

相比较香港保险,美国保险的保障功能更具多面性,一张保单设计合理的情况下,能够解决一个客户一生所要面临的几个重大问题:家庭支柱的保障、子女的教育金储备、自己的养老规划以及身故后的财富传承!而香港保单一般需要重疾搭配理财产品方能实现上述功能。

 

四、从收益层面

 

这里主要用美险的指数型万能寿险和港险的储蓄分红险做对比:

 

(1) IUL多为“挂钩股指,追涨保底”。IUL产品会与标普500、香港恒生等国际指数挂钩,股指上涨则收益增加,但会有封顶;股指下跌还会有保证利率兜底,但一般是0%-2%。

 

(2)香港保险派息方式通常为“保证收益+分红”——即无论市场如何,保险公司首先会有一个固定的保底收益。并且如果当年保险公司经营情况不错,还会有一个额外的红利给客户。但这部分的红利并非是保证的,而是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分红,以及分红多少。

 

美国保险相对香港保险来说,在市场规模和收益的透明度上都有相当大的优势,美国保险的实际收益有更大可能达到甚至超越计划收益;香港保险的收益除保证收益外,是否分红、分红收益率皆由保险公司控制。

 

五、理赔问题

 

1、美国保险

 

l  无需飞往美国办理,只需将所需材料整理完善、填好理赔申请表格,邮寄至保险公司即可;

l  邮寄给保险公司的资料应当是英文版,若无英文版则需要翻译;

l  保险公司核实后,将会支付理赔额。支付一般是通过邮寄支票、汇入保险公司开设的账户等方式。

特别注意:

美国关于不可抗辩条款之规定:在可争议期限届满之后,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在签发保单时存在欺诈为由进行抗辩。也就是说,在保单生效两年之后,即使存在欺诈,保险公司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赔付。

 

但并非所有情况都会赔付:

1. 获取保单的动机是为了谋杀被保人

2. 投保人对被保人没有保险利益(比如没有亲属关系、没有利益关联等)

3. 体检时由他人代替被保险人参加体检

 

这三种情况是不受条款保护的。总体来说,美国保险公司的赔付手续还是很简单明了的。不需要赴美申请理赔算是非常便利的条件了。当然,如果是通过故意欺诈或者是隐瞒、虚假陈述等手段拿到了理赔,其个人信用记录和社会声誉会受到非常大的损害。这种代价,尤其在美国这种信用社会,将是很惨重的。

 

2、香港保险

 

l  无需专门前往香港办理,只需将所需准备的材料、理赔申请表格等填写完整准备齐全,邮寄至保险公司即可;

l  无需专门译制英文版资料。在保险公司收到理赔资料后,一般需要14个工作日左右的处理时效;

l  香港保险公司核实后,将会采用邮寄支票、电汇或汇入客户指定账户等方式支付理赔金额。

 

特别注意:

香港也有关于“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也就是说,投保人在购买香港保险时,应该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重要事实。

 

但实践综合比较,美国保险在不可争议条款实践中,要求更为宽松,相关法律对投保人和受益人的利益保护更加完善,保障力度更强。而香港保险在不可争议条款实践中,要求更为严格,由于“如实和无限告知”义务,在理赔环节存在诸多障碍。

 

总结:美国保险优势相对其它国家非常明显,资金安全可靠,有高杠杆保障同时长期持有具有高收益而且不亏本金,资金运用灵活而且传承完全免税。无论对于是否有美国身份的人群,都具有高度的保护性,私密性和享受与美国人同等的权益,是海外资产配置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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