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再出新政:划分三个类别
2015年5月20日,对于很多年轻人是个好日子,对于去加拿大留学的学生来说,也是。因为,加拿大学生签证申请再出新政:划分三个类别。
划分如下:
一:曾获得过签证并且访问过美国或者加拿大的学生,或者目前持有有效的美国签证的学生
有资金支付第一年学费的证明:提供显示已经支付第一年学费的证明,或者提供现有资金可支付第一年学费的存款证明
如果申请人接受加拿大学校或者其他组织的资助,请递交详细说明预期学习期间每一年申请人将获得资助的文件原件。
二:被接收为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生
有资金支付第一年学费的证明:提供显示已经支付第一年学费的证明,或者提供现有资金可支付第一年学费的存款证明
申请人目前雇主(若适用)及申请人父母各自的现任雇主,或资助申请人学业的人士的雇主出具的雇佣证明信原件。
三:其他学生
你必须证明你有足够的资金负担在加拿大期间的学费,你必须能够支付你本人的学费,以及你本人和随行家庭成员的往返交通费用和生活费用。根据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部的指导原则,每一个随行家庭成员每年需要10000加元作为一年的生活费用。
反映至少12个月资金累计历史的证明,要求如下:
日期为最近2个月内的显示现有可用资金的存款证明原件;
存单原件或者存折原件,以及
资金来源的书面说明
其他形式的相关文件:如股市账户、商业交易文件及房地产交易文件,虽然不能替代上述文件,但可以附于申请内。
这些新政,目前还有若干问题,我个人的理解为:
第一个类别很好,因为美国和加拿大签证信息联网,您之前去过美国或者加拿大,都已经对你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因此,给出优惠的新措施是合理的、得当的。
话说回来,这么做等于直接从美国抢学生吗?有点这个意思啊,不过,美国好像不在乎。所以啊,我再次告诉大家,初中和高中阶段,有时间随同夏令营或者其他交流项目去美国或者加拿大看看,对于现在申请签证去加拿大那是真有好处啊。
第一个类别还说那些获得“奖学金”资助的学生,需要证明未来若干年学校或者其他组织都有资助,考虑到加拿大奖学金方法的不那么广泛的因素,我觉得这条适用的学生很少。
第一个类别,也没有提到其他的资金、资产和父母工作证明等信息,我觉得有点匪夷所思,这么简化,能行不?是不是我太保守了啊?
第二个类别,我理解的是:学生需要具备很好的英语成绩,或者了学士、硕士、博士的无条件录取。不适合于双录取。
私以为:之前的普签、SPP、SDS的签证政策还是保留的,只不过是更加细化了。
目前的新的政策补充,仅仅是给之前的这些签证政策补充的优惠条件。之前去过美国和加拿大的,或者目前只有美国有效签证的,以及去读本科和硕士、博士的(本人理解为直接录取的),这样的学生只需要提供资金证明,证明具有资金可以支付第一年学费,或第一年学费已经缴纳,即可。这个政策实在太有简化的意味和创新的意识了,不知道被过往形势和拒签事实吓怕了的中介公司是否敢于尝试。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第三个类别:对于那些不符合以上的条件的学生【归类为其他学生】,还是要提供大量资金,可以支付学习期间的整个的学费、生活费、和往返交通费用,如果拖家带口的,则还需要证明可以支付家庭成员的费用。这个规定,对于那些双录取的、走SPP或者SDS的学生,岂不是和之前不要求资金历史的要求冲突了吗?我认为这一条应该是为那些去读初中和高中的、不走SPP或者SDS计划的学生,这些学生属于其他学生。
这些都属于新政策和新的签证类别划分,还是要看未来的执行和相关的解释。
不过,从政策看来,利好消息是越来越多了。
我觉得未来的学生签证划分如下五个类别
1:去过美国或者加拿大的,或者持有美国有效签证的
2:获得学士、硕士、博士课程的无条件录取的
3:有合格的语言成绩,走SPP, SDS,双录取的,或者有条件录取的
4:去读学院和大学课程的,不符合SPP, SDS要求的,普签,属于其他学生
5:去读初中和高中的,普签,属于其他学生
加拿大签证申请中心提供的新的文件清单,以及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部网站的信息 IMM5843E,体现了这些新政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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